为了不断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自己动手制作教学标本,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实验室自制教学标本鉴定申报工作。 申请鉴定的教师请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自制教学标本鉴定申报书》,另附自制标本图片资料,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图书行政楼1507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qiyishiyan@163.com。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自制教学标本,按照学校有关制度予以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自制教学标本鉴定申报书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各教学实验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