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6-01-21浏览次数:583

第一条  实验课前,必须预习有关实验内容,了解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原理、方法、步骤等。

  第二条  按时到达实验室,按要求着装。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设施、器材,保持室内肃静与卫生。

第三条  了解仪器性能和操作规程,了解安全注意事项,按规程操作。

第四条  树立严谨科学态度,实验操作严肃认真,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实事求是记录结果。

第五条  仪器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关机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第六条  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药品放回原处,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打扫好卫生。经教师批准方可离开。

第七条  按时、规范完成实验报告,批阅后的报告应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