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荣获“ 2017年安全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者:实验实训中心发布时间:2017-12-25浏览次数:183


学院党委2017年第31次会议(12月19日)讨论决定,授予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2017年安全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中心主任李静平教授应邀在学院第四季度安全工作会议上做题为《构建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安全工作报告,同与会者共同分享安全工作经验。

2017年8月,学院党委将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与实验实训中心设为(合署)部门。近半年来,新一届领导班子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履行安全岗位职责,熟悉管理业务,学习管理文件,缩短适应期,在原中心领导打下的良好基础以及积累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工作,带领中心各部门,指导、协助科研处、医药科学研究院及各二级学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医学院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扎实推进“四个一”工作机制,认真抓好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工作。

本年度安全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与信任,离不开保卫处的统领与指导,离不开科研处、医药科学研究院及各二级学院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原中心领导打下的良好基础以及积累的宝贵经验,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本部门广大同仁的务实工作。所以,这份荣誉是属于大家共同拥有的!今后,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加强服务,逐步实现“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

2017年12月22日


荣誉证书

李静平主任做汇报

中心迎接2017年安全工作量化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