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学院人体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论证简报(设备论证编号:2020-20)

发布者:SSSXZX-宋芳婷发布时间:2020-07-08浏览次数:1496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审批制度》及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20年7月6日组织公卫学院人体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购置的中心级论证工作。

一、设备名称:人体体成分分析仪等

二、预算经费:2021年中央专项-营养相关慢性病科研平台建设

三、购置理由:教学及科研需要,现有设备无法满足需求

四、论证情况:四类设备中心级论证全部通过,论证结果如下

五、论证专家最终意见和建议

1.与医疗有关设备要具备医疗准入资质,从而提高日后科研成果的认可度,实现医教研相结合。

2.全自动冷冻研磨仪可调节温度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

3.选配的配件要写在附件中。

4.微波消解仪要配置与之匹配的稳压电源。

5.论证书中个别参数条目存在漏项没有填写的情况,需补充完整。打印机、电脑等的配置参数需要细化。

6.项目建设承担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将完善后的设备参数报我中心审核备案。采跟踪审批进程,及时提醒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说明项目情况,尽快完成采购审批程序。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