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心教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几项工作的提示》《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校复学时间安排的预告》等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中心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学院党委部署上来,周密部署,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中心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院的传播和蔓延。
(二)及时处置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做到科学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教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安排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职工疫情信息建档排查;监测职工及家人健康状况,建立身体状况监测台账;密切关注外省市返回本地人员隔离情况;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及防疫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疫情信息统计上报及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李静平
副组长:倪维芳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闫继伟、宋芳婷、侯志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宋芳婷(兼)
四、主要工作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完善中心防控工作体系
在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处级单位-科级单位教职工防控体系,确保防控工作全员、全程、全方位覆盖。
2、建立教职工疫情排查档案
中心现有教职工9人,填报个人疫情信息排查登记表,健全个人健康档案。全体教职工本市9人,在外0人,均身体健康,教职工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者、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
3、开展教职工健康疫情排查监控
排查全覆盖无遗漏,每日向学院汇报中心教职工情况,做到底细清、情况明。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通过中心QQ群、微信群、钉钉视频工作会议等方式方法开展健康教育,主要宣传上级及学院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知识、疫情防控手册、指南、疫情相关信息通报、援鄂医疗队典型事迹、安全提醒,开学前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疫知识和开学安排培训。引导教职工理解和支持政府、学校防疫政策和安排,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减少疫情期间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活动。通过思想引领、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筑牢教职工疫情防控思想防线。
(二)教学准备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各级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管控,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1)各二级单位制定本单位防疫流程,并严格执行。需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必须符合学院返校要求和规定,要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各项实验室管理规定,禁止在实验室从事除实验以外的任何活动,禁止无实验任务或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
(2)做好实验室开展实验条件准备,加强入校物资消毒工作。新购置的物质(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在进入实验室前,需进行严格消毒,并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3)确保实验室通风换气达到防控要求。疫情期间,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时,尽量全程保证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对于不适合通风的实验,实验结束后,实验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有实验人员更替时必须通风。
(4)加强实验区域的日常清洁、消毒工作。疫情期间,每日定期对实验室的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
(5)规范废弃物处置。疫情期间,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垫料、培养基、手套、口罩等用品,废弃后要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至湿润后,放入专用垃圾袋并进行封口,张贴特定标签后再放入危险废弃物垃圾桶等待集中处理,坚决杜绝未经安全处理丢弃至垃圾桶。
(6)疫情期间,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建立实验室消毒和卫生日志制度,内容包括消毒日期、每次消毒时间、消毒人姓名及签字、消毒剂种类和浓度等。
(7)科学规范使用、存放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
(8)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的宣传和引导。对疫情防控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地宣传,组织师生进行防控知识培训、学习,做好政策法规的解读与指导,强化疫情防控演练,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
3、重点防范,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
(1)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严格控制实验室内试剂暂存间的存量[总量不应超过100L(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存放总量不超过50L(kg),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kg)];危化品试剂存入试剂柜,只在使用时临时放置在实验台或试剂架上。试剂柜上张贴试剂名称、试剂相容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存储柜加挂库存使用台账记录本。试剂摆放时,注意分类存放,酸碱分开,固体在上,液体在下。
(2)实验室压力容器的管理
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遵守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范。气瓶使用前须检查瓶体状态,核对瓶体标签,做好使用登记,不开展实验时关闭气瓶主阀门。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氢气、乙炔气体不宜超过一瓶或两天的用量,及时运走暂时不用的易燃易爆气瓶,其他气体钢瓶应尽量控制在最小量。
(3)生物安全管理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实验室,需按照《黑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及监管职责的实施,针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4)全面开展自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组织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活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防疫、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特种设备安全、生物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和限时整改,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教职工返校管理工作
1、返校时间及安排:
教职工3月7日正式到校上班,3月4日-5日分两批进行核酸检测。
2、错峰返校条件
(1)暂居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暂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2)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被确定为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的教职工,“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教职工以及其他无法按时返校的教职工暂不返校。
(3)返校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暂不返校。
(4)居住地近2个月来发生疫情,曾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近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暂不返校。
(5)居住地为近2个月来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市其他区域的教职工,经所在二级学院或单位、部门审批同意后,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返校。
(6)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胸闷、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并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待隔离观察期满或康复后,经部门审批同意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
(7)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员工要在返校前14天进行居家健康管理,经部门审核批准后有序返校。
(8)教职工员工在安排返校行程时,须尽量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有途经的须提前向部门报告。中转期间,要尽量做到不离开机场或车站,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安全返校。
(9)教职工员工返校途中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地就医,并主动向部门报告,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治疗康复并经部门审批同意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
(四)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上岗职工的疫情再排查工作。根据开学前的排查状况确定是否到校上岗。凡是从齐齐哈尔市主城区以外地区返校职工必须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热,方可上岗。
2、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每天在钉钉APP上进行健康情况汇报,中心主任李静平同志担任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宋芳婷担任信息报送报告人,按照学院要求及时报告中心疫情防控信息。
3、返校工作后,每日早自觉在学校大门进行体温检测,教职工每日自测午间体温,办公室每日统计各部门考勤、体温、因病请假登记等疫情相关信息。
4、加强教育,如实上报情况,不能瞒报或不报。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正确认识疫情,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锻炼身体,做好防护。
5、全面启动疫情报告程序。教职工及家属报告流程为:教职工本人→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五)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1、做好突发疫情预警。坚持预防为主,疫情期间返回齐齐哈尔的本校教职工,必须完成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时间从到达齐齐哈尔的时间算起。有密切接触的无症状的教职工,必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上班。对居家隔离及医学观察人员每日监测生命体征及肺炎症状出现及变化,提前做出预判,确保早发现、早隔离疑似病例。
2、疑似病例处理流程。每日排查的教职工中出现体温升高,超过37.3℃者,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接触史者,马上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由专人护送到学院卫生所及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做到早诊断、早治疗;确定为疑似病例者同时将病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体温、发病经过等上报疫情防控教职工管理组办公室;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及时隔离,接触过的场所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
3、疫情报告程序。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教职工管理组办公室、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4、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做好心理疏导,稳定教职工情绪,避免造成恐慌。
5、密切关注确诊病例治疗进展,给予充分关爱、鼓励和帮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决贯彻上级及学院各项决策部署,执行到位、抓实抓细。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学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生力军和突击队。
(二)落实主体责任
树立“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坚决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分解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坚决,不存懈怠,不留盲区。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上级及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疫情排查观察日报制度、每日体温检测制度,完善疫情防控预警制度、突发疫情报告制度、隔离观察制度,确保职工健康检测、宣传教育及时到位。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