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审批制度》及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21年3月29日组织科研处触摸屏IVC大鼠及小鼠笼具的中心级论证工作。
一、设备名称:触摸屏IVC大鼠笼具、触摸屏IVC小鼠笼具
二、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平台等设备购置费
三、购置理由:1、现有笼具数量无法满足当前科研实验的需求。2、省、市级相关管理部门在巡查我校过程中,就服务容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增加IVC笼具的数量,降低每盒鼠笼的密度,服务更多的科研动物实验。
四、论证情况:中心级论证通过,论证结果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台(套) | 论证结果 |
1 | 触摸屏IVC大鼠笼具 | 4 | 同意购置 |
2 | 触摸屏IVC小鼠笼具 | 1 | 同意购置 |
五、论证专家最终意见和建议
1.设备参数书写要明确、清晰,要求增加的鼠盒数量要写进参数中。
2.设备的一些配置,应写具体参数,不应代换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国别。
3.项目建设承担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将完善后的设备参数报我中心审核备案。采购设备信息(购置申请审批单、论证文件、函询文件、招标参数、设备论证简报等)按要求录入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跟踪审批进程,及时提醒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说明项目情况,尽快完成采购审批程序。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