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直属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医学院创建绿色学校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准确掌握学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备与使用现状,确保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与购置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在做好仪器设备管理数据信息完善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联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办公自动化设备专项资产核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院各单位、部门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不包含教室、实验室、实训室等场所的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设备。
二、核查方式
1.部门自查,填写《办公设备核查表》(见附件)。
2.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现场核查。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详细统计填报相关设备信息。
2.相关设备的资产名称、编号、购置日期等基本信息应与资产管理系统中数据资料一致;有物无账、有账无物等情况可根据实际如实填写,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
3.相关设备应具体落实到人,详细填写使用人和存放地点。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31日前将《办公设备核查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g3100@qmu.edu.cn,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表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图书行政楼1311室),联系人:闫继伟,联系电话:0452-2663100。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