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十四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新时代,是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阶段后开始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阶段。为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备类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临时确定”向“提前储备”转变,现决定开展设备类“十四五”建设项目立项论证和2022年平台项目设备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证步骤
在各单位充分论证后,分两阶段进行:
1.立项论证:设备类“十四五”建设项目立项论证。
2.设备论证:2022年平台项目设备论证。
二、论证形式
会议论证,各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
三、论证主要内容
1.立项论证参考《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2.设备论证参考《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提纲》(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按照院政发[2016]161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审批制度》执行。
2.立项论证时二级单位一把手务必参加。
3.设备论证时二级单位分管业务副处级务必参加。
4.论证时间安排:各单位根据内部论证完成情况向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提出论证申请,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按收到申请顺序安排论证,经费兑现亦按此顺序,经费不足时倒序删减项目和资金。
五、准备材料
汇报用PPT、《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9份、《十四五规划设备类建设项目设备明细》9份(见附件3)。
附件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doc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