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95

各相关单位、部门:

暑假将至,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持续绷紧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保证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请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实验室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为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在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基础之上,再次对本单位、部门所属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整改措施。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院级层面督查。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各实验室要认真核对危险化学品数量,做到账物相符;对管控类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要按照操作规范分类存放,做到酸碱分开;固体药品与液体药品分开;氧化性与还原性药品分开;普通药品与易制毒制爆药品分开,超出存放规定的,要及时返库。暑假期间承担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务必做好危险化学品备案、使用、暂存等各项管理工作。

三、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工作

1.各单位、部门须严格按照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范,落实巡查制度,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使用前须检查瓶体状况,认真核对瓶体标签(检查气瓶质检时间是否超期,如超期按要求及时返厂),做好使用登记工作,不开展实验工作时,要及时关闭气瓶主阀门。

2.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对大功率用电设备,要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标准操作,防止电器的超负荷运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须持证上岗。

3.暑假前要做好设备的清洁、维护及检修工作。

4.暑假期间使用仪器设备的,须按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薄》,使用结束后要做好设备断电、门窗关闭、防水等相关工作。

四、加强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实验室,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等级资质;病原微生物实验须在规定等级的实验室中开展。

五、加强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实验室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废气废液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规定,按要求分类收集和存放危险废弃物,停用的实验室要在假前将废液废弃物等送至废液废弃物暂存站。

六、加强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各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停用的实验室要求关闭水路阀门和相应电路开关,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七、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

1.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出入人员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应提前安排好假期实验计划(包括实验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并制订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2.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对假期参加实验活动的师生进行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假期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3.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及安全巡视工作,交接班及巡视记录要认真填写。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如发生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正确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实验室管理科电话:0452-2663463, 18745207105;保卫处报警电话:0452-2663110;后勤管理处报修电话:0452-2663900, 0452-2663911, 0452-2663955。

八、上报材料

暑假期间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单位或个人,请于7月13日(周二)17:00前报送《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袁文贤,联系电话:0452-2663403,15946230536。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