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108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严从实抓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强调如下。

一、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意识,切忌麻痹大意

各单位、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

二、切实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切忌走马观花

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有关规定,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内容为基础,针对学科特点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在寒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力争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着重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立账,明确责任,制定有效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做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忌敷衍了事

1.重点加强假期运行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要确保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指导老师要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科研活动,并对开展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发热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要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做好台账,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组织聚集性活动。做好实验室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实验室环境清洁和通风。开展危险性实验时应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2.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气体钢瓶、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试剂摆放应科学分类,规整有序,管制类化学品要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做好暂存管理工作。实验室内应尽量减少气体钢瓶存量,气体钢瓶须固定并存放于安全位置,不使用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确保及时关闭总阀,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应及时处置闲置及报废气瓶。特种设备要定期检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个人防护及实验登记工作。

3.加强实验室内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四防”“四关”,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关闭前应对室内水路、线路设施及用水用电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实验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假期开展实验需要连续通电运行的仪器设备,必须要有专人看管。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前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切实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切忌错报瞒报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认真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及相关管理措施。如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将此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责任部门,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寒假期间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经本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2月15日(周三)前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图书行政楼13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及电话:袁文贤,0452-2663403,15946230536。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