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及《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相关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序运行,请各部门加强开学前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落实,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精细化原则,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营造人人要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校园安全氛围。
二、加强管控,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1. 制定本单位防疫流程,并严格执行。需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必须符合学院返校要求和规定,要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和各项实验室管理规定,禁止在实验室从事除实验以外的任何活动,禁止无实验任务或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
2. 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入校物资消毒工作,并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3. 确保实验室通风换气达到防控要求。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时,尽量全程保证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
4. 加强实验区域的日常清洁、消毒工作。每日定期对实验室的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工作。
5. 规范废弃物处置。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垫料、培养基、手套、口罩等用品,废弃后要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后,放入专用垃圾袋并进行封口,张贴特定标签后再放入危险废弃物垃圾桶等待集中处理,坚决杜绝未经安全处理丢弃至垃圾桶。
6. 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的宣传和引导。对疫情防控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地宣传,组织师生进行防控知识培训、学习,做好政策法规的解读与指导,强化疫情防控演练,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
三、重点防范,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
1. 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严格控制实验室内试剂暂存间的存量[总量不应超过100L(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存放总量不超过50L(kg),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kg)];危化品试剂存入试剂柜,只在使用时临时放置在实验台或试剂架上。试剂柜上张贴试剂名称、试剂相容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存储柜加挂库存使用台账记录本。试剂摆放时,注意分类存放,酸碱分开,固体在上,液体在下。
2. 生物安全管理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实验室,需按照《黑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及监管职责的实施,针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认真检查各种仪器设备状况,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防止因长期断电后首次开机导致仪器设备损坏。做好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的维护与保养,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申请报废。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气瓶、液氮罐、放射源等)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全面开展自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活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实验室防疫、危险化学品存放、生物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闭环管理和限时整改,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学初,学院将对实验室技术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