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学院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等设备购置论证简报(设备论证编号:2022-02)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2-07-17浏览次数:127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审批制度》及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22年7月17日组织精神卫生学院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等3台套设备购置的校级论证工作。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等3台套设备购置。

二、经费来源: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经费。

三、购置理由:3台套设备用于我院精神医学、医学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的教学、科研与临床监测,以期提高我院精神医学学科建设水平和师生科研能力,拓宽研究方向,增强我院的竞争力;激发学生兴趣,开阔视野,提高我院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四、论证情况:3台套设备校级论证全部通过,论证结果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台(套)
论证结果
经费来源
1
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
1
同意购置
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经费
2
经颅磁刺激系统(含定位导航系统)
1
同意购置
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经费
3
事件相关电位分析系统
1
同意购置
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经费

五、论证专家最终意见和建议

1、明确设备配置要求,细化参数,电脑配置、附赠配件及后续的质保与升级服务要明确标注。

2、电脑系统要采用正版软件。

3、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与开放共享工作。

4、项目建设承担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将完善后的设备参数报我中心审核备案。采购设备信息(论证文件与校外专家函询书、招标参数、设备论证简报等)按要求录入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跟踪审批进程,及时提醒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说明项目情况,尽快完成采购审批程序。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