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系列重要部署及学院关于二十大前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持续提升学院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坚决守住安全责任事故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统筹部署,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科研处、医药科学研究院等二级单位组织实施。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具体演练时间由各相关单位自行决定)。
三、演练场景
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部门所属实验室实际情况和特点,依据本单位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自行设计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重点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气体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尤其是特种设备)等专项或综合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活动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将安全责任记在心里、抗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2. 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原则,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3. 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要将安全工作与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紧密融合,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重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要加强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的组织和培训,掌握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权,切实推动实验室安全健康发展。
4. 做好活动总结。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通过这次演练活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检验实验室应急预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完整性,让师生对实验室引发的灾害性事故掌握正确的应变措施,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范围。
5.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演练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五、上报材料
各相关二级单位请于2022年10月15日(周六)17:00前报送本部门的应急演练方案、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纸质和电子版)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袁文贤,联系电话:0452-2663403。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