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月”总结暨表彰会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3-07-10浏览次数:92

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为全面总结2023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现决定召开总结暨表彰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9:00

二、会议地点

图书行政楼1804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 学院副院长张可勇

2. 科研处、临床教学中心、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外语教研部、医药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1.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基础医学院、科研处、病理学院做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工作汇报。

2. 对在2023年“实验室安全月”系列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五、会议要求

1. 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2. 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