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为全面总结2023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现决定召开总结暨表彰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9:00
二、会议地点
图书行政楼1804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 学院副院长张可勇
2. 科研处、临床教学中心、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外语教研部、医药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1.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基础医学院、科研处、病理学院做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工作汇报。
2. 对在2023年“实验室安全月”系列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五、会议要求
1. 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2. 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