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推进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3〕120号),现决定召开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部署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13:30
二、会议地点
图书行政楼1804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 学院副院长于海涛
2. 科研处、临床教学中心、基础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外语教研部、医药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
3.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1. 解读《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部署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 开展国庆假期前实验室安全实地检查
五、会议要求
1. 请于9月25日(星期一)11:00前上报参会人员名单,联系人:侯志强,联系电话:18745207105。
2. 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 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