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备类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临时确定”向“提前储备”转变,现决定开展设备类“十四五”建设项目2024-2025年平台项目设备论证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论证步骤
在各单位充分论证后,分两阶段进行:
1.更新立项论证:2021-2023年未采购的设备计划和急需设备,由各单位更新制定2024-2025年设备类“十四五”建设项目。
2.设备论证:2024-2025年平台项目设备论证(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部门论证)。
二、校级论证形式
会议论证,各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具体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校级论证主要内容
1.立项论证参考《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2.设备论证参考《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提纲》(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按照院政发[2022]26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2.立项论证时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务必参加。
3.设备论证时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务必参加。
4.论证时间安排:各单位根据内部论证完成情况向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提出论证申请,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按收到申请顺序安排论证,经费兑现亦按此顺序,经费不足时倒序删减项目和资金。
五、准备材料
汇报用PPT、《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9份、《十四五规划设备类建设项目设备明细》9份(附件3)。
六、联系方式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闫继伟,电话1313662989;王若石,电话19845663966。
附件3 十四五规划2024-2025年设备类平台建设项目设备明细.xls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