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4-02-25浏览次数:121

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校园场馆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推进“全省校园场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根据省教育厅2月19日召开的全省校园安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及学院领导关于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现将本学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以对师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二、加强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开展一次拉网式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涉及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气体气瓶、老旧电气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进行“无死角、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学院将于2月27日起开始对实验室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实验室安全隐患,将对相关单位及实验室下达整改通知并面向全院进行通报。

三、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于2月26日16:0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袁老师,电话2663403。

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xls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