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93

各相关单位、部门:

按照学院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医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消除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决定近期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学、科研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安全检查)、留学生公寓(各房间热水器、空调安全检查)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情况,实验人员消防设施实操技能、熟悉事故信息报告流程等。

2.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台账、上锁管理情况,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有效情况及检查记录;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消防喷淋等应正常有效、方便取用。

4.实验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动车不得停放在实验楼内或在楼内充电(含电池充电);在显著位置张贴有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

5.实验室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废液桶等;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无裸露连接线,禁止两个及以上的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6.实验室设备使用有无违章情况: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烹煮用具;加热设备周边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醒目张贴有高温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使用完毕,须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7.留学生公寓热水器安全使用情况:热水器用电线路是否出现损坏或接触不良,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温控器是否工作正常,泄压阀是否工作正常,热水器内水垢是否过多等。

8.留学生公寓空调安全使用情况:空调用电线路是否出现损坏或接触不良,有无漏电保护装置,氟利昂是否有泄漏情况,室外机安装是否牢固等。

三、检查安排

(一)相关单位、部门自查阶段

各相关单位、部门对照上述检查重点于5月27日至5月31日开展自查,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记录簿》,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逐条整改落实。

(二)学院督导检查阶段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于2024年6月3日至7日进行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对各相关单位、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单位、部门填写《齐齐哈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1),请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将排查整改情况表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图书行政楼1303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文贤,2663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xls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