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有关单位要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安全培训,确保实验室安全教育到位。
二、放假前,各有关单位要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一、二级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情况。
三、做好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统计备案工作。暑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并汇总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下班前上交纸质版、电子版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袁文贤,联系电话:0452-2663403。
四、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值班教师,没有值班教师或值班教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值班期间,保持值班教师电话通讯畅通。
五、做好暑期实验室和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1.暑期开放的实验室,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在场方可开展实验。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等工作。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电器及避暑过夜。
2. 规范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下水道。
3. 暑期正值高温雨季,对容易被淹、有漏水迹象的实验室,要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要特别重视气体钢瓶、压力容器、高温设备、低温冰箱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应用环境通风散热良好。
六、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扛起实验室安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