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教学、科研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4-10-08浏览次数:107

各相关单位:

高压蒸汽灭菌器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我校考取特种设备操作证(R1)人员数量增多,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证管理,现通知如下:

1、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R1),且证件在有效期内。若没有证件或证件过期,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出现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2、请持证人员务必在证件聘用记录处加盖各学院公章,聘用起止时间为证件有效期起止时间。

3、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证件的照片页、有效期页、聘用记录页电子版扫描件以及统计表(见附件)纸质页盖好各学院公章,学院院长签字后上交至设备管理科(机关楼1311办公室),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78681599@qq.com,联系人:王若石,联系电话:2663100。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统计表.docx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