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4-12-24浏览次数:93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等文件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寒假、元旦、春节和亚冬会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链条严把实验室安全关,守牢安全防线,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实验室安全重要性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艰巨性,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以对学校、师生负责的态度,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管控风险、整治隐患,坚决遏制实验室问题事故发生。

二、强化落实,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坚持精细化原则,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

三、加强教育、开展演练,提升实验室安全管控效能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技能、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未通过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做好应急预案,保障应急人员到位,应急物资、装备齐全,应急响应及时。

四、规范工作流程、查改安全隐患,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底线,对实验室开展“全成员、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

五、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

实验室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从申请、购买、使用、处置方面及时、准确做好详细记录。危险化学品须分类存放,严禁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试剂柜内,上锁并设专人管理。使用危化品的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按要求做好废液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危废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等混装,严禁将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

六、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实验室使用压力容器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使用人员须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阀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各单位和实验室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当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停用,及时报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七、其他事项

1.寒期开放的实验室,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在场方可开展实验。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等工作。

2.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值班教师,没有值班教师或值

班教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放。值班期间,保持值班教师电话通讯畅通。

3.寒假期间如需转运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请联系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值班人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实验设备管理中心2025年寒假值班表》(附件1)。

4.请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单位于12月30日(周一)12:00前报送《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袁文贤,联系电话:0452-2663403。

附件1:实验设备管理中心2025年寒假值班表.xls

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