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及工作安排,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于2025年4月18日组织基础医学院智能图像工作站、IVC动物饲养系统购置的院级论证工作。
一、项目名称:基础医学院智能图像工作站、IVC动物饲养系统购置论证
二、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平台(含专项费)
三、购置理由:
1、智能图像工作站已经逐渐取代传统的暗室曝光检测,广泛应用于紫外成像,SDS-Page胶成像,多色荧光成像,ECL、ECL Plus、Western blot、Northern blot、Southern blot、Dot blot等发光成像;电化学发光成像、生物芯片检测成像、植物活体成像、菌落活体成像等。目前基础医学院实验室无此类设备。
2、IVC动物饲养系统用于饲养实验动物,包括大鼠和小鼠,用于生理学、神经科学、药理学、毒理学、病理学等研究领域,是基础医学实验室必备设备。
四、论证情况:智能图像工作站、IVC动物饲养系统购置院级论证通过,论证结果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套) | 论证结果 | 经费来源 |
| 1 | 智能图像工作站 | 1 | 同意购置 | 教学、科研平台(含专项费) |
| 2 | IVC动物饲养系统 | 1 | 同意购置 | 教学、科研平台(含专项费) |
五、论证专家最终意见和建议
1、优化智能图像工作站台式计算机配置、显示器尺寸;
2、在经费允许范围内,升级智能图像工作站荧光模块、活体成像模块等。
3、优化IVC动物饲养系统通风接口设计、净化环保配置。
4、确认IVC动物饲养系统采购方式。
5、项目建设承担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设备信息(论证文件、招标参数、设备论证简报等)按要求录入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跟踪审批进程,及时提醒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说明项目情况,尽快完成采购审批程序。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