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冰发布时间:2026-06-03浏览次数:100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度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黑教办函〔2026〕3 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齐齐哈尔医学院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确保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实验室房间、每个试剂柜、每个气瓶,坚决杜绝“纸面整改”。

二、严格节点,迅速行动

当前已进入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0:00前,将本单位签字盖章的《二级单位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附件1)、《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及《隐患自查汇总表》(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等材料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袁老师,联系方式:2663403。

三、全面排查,闭环整改

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聚焦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逐室开展风险辨识与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存量风险”可控,“过程风险”受控。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zip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