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及工作安排,实验设备管理中心于2026年8月24日口腔医学院开展口腔仿真教学头模系统院级论证工作。
一、项目名称:口腔医学院口腔仿真教学头模系统论证
二、经费来源:教学经费
三、购置理由:
本次论证会由口腔医学院通过部门内部论证后提请校级论证,涉及口腔仿真教学头模系统46套。本设备能够模拟临床实际使用状态,可高度还原临床真实操作手感、术区视野、手机喷水喷气、强弱吸唾功能,解决传统教学模型仿真度低、操作单一、无法模拟临床动态诊疗的问题,提升学生临床动手能力、规范化操作能力和岗前临床适应能力,打造真实的操作环境,可进行标准的操作训练。可开展口腔修复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预防医学等9门实验课程,同时供出科考核和毕业技能考核使用,研究生和规培医生日常临床操作训练、竞赛备战、各类考核及结业考核等。
四、论证情况:口腔医学院口腔仿真教学头模系统院级论证结果如下:

五、论证专家最终意见和建议
1.数量应充分确保口腔专业认证要求;
2.完善售后服务条款,包含:定期回访、维修维护、厂家培训等;
3.应配有足够教师进行专人专项管理,包含:课前培训、课后检查、日常记录、故障处理等;
4.细化星号条款,确保满足三家供货商;
5.三方对比参数应与性能参数表述一致;
6.细化安装部分的性能参数;
7.建设承担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设备信息(设备购置申请审批单、论证文件、校外函询书、招标参数、设备论证简报、相关成交价格佐证材料)按要求录入采资一体化管理平台,跟踪审批进程,及时提醒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说明项目情况,尽快完成采购审批程序。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