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教学实验材料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SSSXZX-宋芳婷发布时间:2020-07-23浏览次数:94

各教学实验单位:

为做好2021年教学实验材料采购预算工作,现组织各实验教学单位申报2021年教学实验材料供应计划,编制耗材采购预算,相关要求如下:

一、编制原则

按需购置、避免重复、厉行节约

二、编制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负责,充分论证,认真填报,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

2.预算填报以部门为单位,额度要围绕全年实验教学任务、实验项目开展及个人安全防护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申报,实验材料购置计划中不得包含实验室办公用品。

3.受疫情影响,要充分考虑2020年实验材料的库存情况,防止积压和浪费。

4.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压缩实验耗材经费。原则上不能超出上一年度额度,超出额度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

三、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1、要严格按照材料类别进行填报。教学实验材料类别划分为玻璃器皿类、药品类(带国药准字)、电子元件及电工工具类、教学标本及涂片类、普通试剂类(含普通化学试剂、原料药、中药饮片)、日用百货类、生物制剂类、危险化学品类(含管制类和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类、医用卫生材料类等十大类,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实验用材料计划表》。

2、各二级单位需组织实验室、教研室相关人员对所需实验材料进行论证,并按要求填写《实验材料论证表》。

3、教学实验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和预算,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学院层面实验材料论证工作。

4、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28日16:00前将《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实验用材料计划表》(附件1)、《实验材料论证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介版材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骑缝章)报送实验室管理科(图书行政楼1315室),联系人:侯志强,办公电话:2663463。

特此通知。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实验用材料计划表.xlsx

附件2:实验材料论证表.docx

附件3:填报说明有关附件.zip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