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实验室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128

各二级学院、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推进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及规范人员的准入管理,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学院将开展实验室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设备种类和检查范围

1.设备种类:根据《特种设备目录》(附件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14号)规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界定范围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2.16(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 21—2016)

2.检查范围:涉及使用特种设备的所有实验室,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进行专项检查,并上报《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检查 》(附件4)。

二、检查内容

1.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是否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压力容器和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包括具体的操作要求、方法,注意、禁止事项,以及发生异常、故障或事故后的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

2.人员的准入管理情况。相关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及培训情况。

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定期完成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工作,并对设备办理注册登记。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规范了实验室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包括完成设备定期的自查、维保,所发生的故障与事故记录以及使用记录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相关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及使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建立并完善管理档案,自查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摸清底数并形成台账,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检查 》附件4内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台账 表1》《自查情况统计表 表2》,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等,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填写《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整改清单 表3》。

第二阶段:学院监督检查。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符合性稽查和监督性检查。

第三阶段: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请各使用单位如实填报相关表格。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切实规范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上报材料: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sg3100@qmu.edu.cn。

联系人:闫继伟   电话:2663100

附件1: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pdf

附件2:特种设备目录.doc

附件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df

附件4 :齐齐哈尔医学院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检查.docx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