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院政发﹝2021﹞40号)精神,学院决定召开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并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毕红霞
副组长:李静平
成 员:有关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实验室主任及相关部门、单位人员。
办公室设在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办公室主任:倪维芳
二、检查时间
2021年6月21日8:40-16:30(见附件1:2021年教学实验室检查日程安排)
三、召开工作部署会议
时间:2021年6月21日8:30
地点:教学主楼南区350会议室
四、参加工作部署会人员
检查组成员(见附件1)、被检单位(基础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病理学院、临床教学中心、外语教研部)主管教学实验室工作副院长及相关人员,请提前熟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准时到达会议地点,佩戴口罩,签到入场。
2.请参会人员保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3.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特此通知。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