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王若石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110

为积极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刻吸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0.24”爆燃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安办联发[2021]8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党委扩大会议相关要求,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决定立即开展全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一、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方传龙

副组长:史耀忠 丛明宇 张可勇

成  员:保卫处、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医药科学研究院、各相关二级学院等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办公室主任:倪维芳

二、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精准施策、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掌握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三、迅速行动,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实验室风险隐患问题

各部门要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迅速进行问题整改,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为依据,对标对表、逐条落实,细致排查各项安全管理指标。

四、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防控风险点检查力度

1.采购审批程序严格。凡用于教学、科研需购入危化品的单位,不论使用何种经费,均须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审批或备案,管控类危化品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程序向有资质的供货商进行采购。

2.日常监管到位。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对危化品的领取、使用、存放、退库、废物处置等进行严格的登记备案,实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管理制度。各实验室要完善暂存危化品(包括气瓶)管理使用台账(每学期至少清点1次),对暂存的危化品要严管理、常检查,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3.标签及标识醒目。重点危险管控处需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并配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包装物或试剂瓶上要有清晰的学院统一的试剂标签。

4.废弃物处置规范。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废气废液废弃物管理制度》,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盛装有毒、有害废弃物(液)容器上,应有醒目标识,标明名称、主要成分、数量、时间、联系人等信息。并存放在避光、远离火源、水源,通风良好具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房间,不能随意搬动,定期送到学校指定的废弃物暂存处。

5.气瓶管理严格。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压力容器和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实验室气瓶要有必要的固定措施,且在有效检验周期内,氢气、氧气、乙炔气瓶需配有防爆柜,防爆柜有必要的报警器和排风装置,不同气体不能混放,气瓶标识和压力表与内部气体相符。高压容器要持证管理与使用。

6.专项检查到位。二级单位每学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危化品事故应急演练。

五、工作方式

1、部门自查:请各相关单位、部门按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密切围绕附件的相关要求形成本单位、部门自查报告,将上述材料于11月3日(周三)16:00前上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袁文贤,联系电话:2663403,15946230536。

2、学院检查:学院领导带队不定期实地检查。

3、隐患整改:对照《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持续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深刻吸取南京航天大学“10.24”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docx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