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及学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前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集中治理和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全年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发挥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作用,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做到安全状态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整立改、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面排查整改,巩固安全检查成果
各部门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寒暑假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利用假期整改到位。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生物安全隐患及特种设备等的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各部门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要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假期运行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或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做好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 将学习任务列为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专题内容,留存会议记录和影像。
(二)各单位部门在前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集中治理、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本部门全年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形成本单位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总结报告(附件3),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4)。
(三)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5)为工作指导标准,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所辖实验室全面开展安全自查,确保寒假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安全值班责任,安排值班教师到岗负责实验室安全,以务实举措压实责任、防控风险,确保实验室安全,并填报实验室寒假开放使用统计表(附件6)。
请务必于2022年12月8日9:00前将以下材料(验室安全管理总结报告(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4)、实验室寒假开放使用统计表(附件6))上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联系人:侯志强,联系电话:2663463。
附件2:教育部直属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追责问责办法(试行).pdf
附件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