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等方面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为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共享管理、报废鉴定等方面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院政发[2023]121号)(附件1)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面向学院各单位、部门征集评审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副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
4、熟悉政府采购及学院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5、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征集程序
1、个人申报。请有意向的专家、老师,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申请承诺书》(附件3)报与所在单位、部门审核。
2、单位推荐。申报人经所在单位、部门资格审核后,以单位集中推荐的方式,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论证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进行报名。
3、学校审核。经学院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学院仪器设备论证评审专家库,由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发放聘书,专家库人员名单在实验设备管理中心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三、相关要求
1、学院校级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从专家库产生,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认真组织人员报名,做好评审专家推荐工作。
2、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需要不定期调整专家库成员。
四、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申请表》、《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申请承诺书》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论证专家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机关楼1311办公室,联系人:王若石,电话:2663100、19845663966,附件2、附件4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278681599@qq.com。
附件1 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 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3 齐齐哈尔医学院器设备购置论证评审专家申请承诺书.docx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8日
